【神修小會溯源】第十七次聚會

主題: 會章上篇第二章 第九節 神修生活
條例: 第八十一 ~ 八十三條

第八十一條:基督徒生活的本質是:以人有限的生命,永不停止地追求天主無限愛的生命;這是一個永無止盡的神修歷程,小會有義務協助會員在社會中克服一切困難,不斷進步。
第八十二條:小會會員給自己定下的最高理想和目標是:「在任何事上都看出天主的聖意,以實現天主眼中最完美的『我』。」這「我」是唯一的、獨特的、跟世界上任何的「別人」都不同。
第八十三條:為達成上述目標,小會會員採行下列方法:
1. 每天一定抽出與天主面對面的時間。
2. 積極參與教會的聖事禮儀──尤其是感恩聖事與和好聖事。
3. 妥善選擇自己的神修輔導。
4. 每年一定從事若干天的靜修活動。
5. 積極參與小會或教會內外各種福傳和社會服務工作。

省察題(請選擇2題分享)

1. 我如何在生活中成全自已?
2. 我和天主交往的方式?
3. 我曾有過在某一件事上,看出天主的聖意,以實現天主眼中最完美的「我」的經驗嗎?請分享之。
4. 第83條中,最可以幫助我的是那一個方法?
5. 我如何把神修生活與日常生活結合在一起?
6. 什麼因素使我有時很難在一些事情上看出天主的聖意?

參考閱讀

會員手冊《神修》pp. 135~137; pp. 201~208(經文)
《如何實現天主眼中最完美的「我」》 (心泉22期 22~34頁)
《如何做分辨--天主要你做什麼》 (心泉52期 2~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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