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神修小會溯源】第六次聚會

主題: 會章上篇第一章第五節 公義和諧的社會
條例: 第二十一 ~ 二十五條

第二十一條:在人類追尋真理的各種努力中,我們特別重視促進更公義和諧社會的實現,因為福音的發揚在這項努力上,能表現到極致。
第二十二條:現今世界上,存在著各式各樣暴亂及不公義的現象︰強權富豪欺壓弱小,土地的兼併、財貨的掠奪、生產設備及市場的獨佔壟斷,更有藉援助之名行控制之實者,恐怖、綁架、勒索、脅迫之道大興,而唯物思想及個人主義更助長了人們自私自利的心理。
第二十三條:凡此種種不僅與基督福音大相違背,也加速人類的紛爭、墮落與喪亡。矢志繼續基督使命的我們,對這些不良現象深表關懷,更願努力改善。
第二十四條:我們不僅要推展慈善工作,濟助貧病及不幸者,更當宣揚人人平等的天賦人權,促使不義的根源消失,廢除不公義的規章制度,啟發人們的良心與理性,進而充實自己有關的知識和能力,並實際投身現代化理想社會結構的建立。
第二十五條:我們做父母的,要以合適的方法教育子女,乃至親朋鄰里的子弟,使他們不致成為社會的累贅;為人師者,要盡為師之責,培養正直善良的社會新血;從事工商業者,要盡力重建誠信無欺、公義正當的經營之道;我們每人要在鄰人、朋友、工作伙伴間主持公道,化仇恨為友誼,化悲憤為歡笑,化不義為公義,各按家庭、修會、獨身的聖召,並在各人工作的崗位上,聚集身邊點點滴滴的小事,促成創造「新天新地」的大事,使得更公義和諧的社會早日到來。

省察題(請選擇2題分享)

1. 在促進公義和諧社會的實現中,在那些方面我曾努力或改善過?我還要再加強或改善的有哪些方面?
2. 小會這個家,如何彼此互助合作,保持並提高社會責任感?
3. 在日常生活中,我會注意社會中某些缺陷、悲劇,甚或令人怨懟、憤怒的事嗎?我通常的反應是什麼?遺憾地嘆息?憤怒地批判?盡力去改善?還是積極結合同志,研究對策,提出根本的改革建議?
4. 我對親友或陌生人不義的行為,會伺機勸導,設法改正嗎?
5. 我如何面對教會內的不正義現象?
6. 我如何在個人的生活崗位中,去實現「天主眼中最完美的我」?有否成功或失敗的經驗?
7. 我如何關心教會及社會狀況? 我如何在能力範圍內多做貢獻?

參考閱讀

會員手冊《促成更公義和諧的社會》pp. 85~86; pp.186-188(經文)
《天主內的公義》 (心泉26期 17~18頁)
 

Print Friendly and PDF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s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