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修小會溯源】第十二次聚會

主題: 會章上篇第二章 第四節 超脫和喜樂
條例: 第四十七 ~ 五十七條

第四十七條:有了基本的信仰,我們還願培養超脫的精神,「仗恃錢財的人,進入天主的國是多麼難啊!」(谷十23)所謂錢財,並不一定指金銀財寶,可能是一件事、一個人、或某一種價值觀,羈絆了我們的心,使我們不自由:「手扶著犁往後看的人,不適宜天主的國。」(路九62)
第四十八條:消極方面,超脫是空虛自己,使自己不被任何人、事、地、物所佔有;積極方面,則是以天主作為自己生命的中心,以「利他」為人生奮鬥的目標。
第四十九條:超脫者必須背負十字架,克服自己的軟弱及自私,甚至面對他人的誤解及苛責。
第五十條:然而,超脫者的內心卻常充滿著喜樂和希望。基督徒的喜樂不是童騃式的無憂無慮,也非感官上的快樂。如同真福八端所言,超脫者已預先體驗了天國的來臨,內心自然流露圓滿的喜樂。這是基督賜與一切跟隨祂者的寶貴禮物:「我對你們講論了這些事,為使我的喜樂存在你們內,使你們的喜樂圓滿無缺。」(若十五11)
第五十一條:童貞聖母瑪利亞是超脫和喜樂的最佳典範︰戰勝自己的軟弱,空虛自己,並接受天主的恩寵,與祂的計畫合作無間,這是瑪利亞的喜樂發自內心深處的緣由;因為如此的超脫,使她真正在內心深處經驗到了天主。
第五十二條:此外,罪惡會使我們被現世及精神界中的惡勢力束縛,無法自由地與天主恩寵合作;只有發自內心的真誠悔改,才能促使我們擺脫這惡勢力的束縛,回復超脫、自由和喜樂。
第五十三條:因此,時時警醒保持懺悔的心,也是我們願意培養的生活態度。
第五十四條:基督徒有了心靈上的超脫和喜樂,並不意謂不再有身體及心理方面的痛苦。這些痛苦並非完全來自人類的罪惡或天主給人的懲罰,也可能是天主為了鍛鍊我們,讓我們日後成為有特別神恩的人物,而賞賜給我們的特殊恩寵,還有可能是來自自己或他人的疏忽,或是宇宙走向圓滿過程中必有的缺憾。
第五十五條:基督在世,也曾不止一次地面對著他人及自己的痛苦。對於別人的痛苦,基督表現出憐憫的心懷,並積極地幫助改善。祂自己一生中最大的痛苦,就是面對苦難和死亡的恐懼;此時基督的態度是完全順服天父的旨意,棄絕自己,因而祂就在這痛苦的深淵中,為全人類恢復神聖的秩序,基督的痛苦及死亡就這樣成了永不枯竭的救恩泉源。
第五十六條:小會會員應效法基督,把自身的痛苦奉獻給十字架上的基督,並與基督的痛苦相結合,而我們的痛苦將會受到聖神內在的聖化,昇華成為充滿救恩意義的愛情,這就是超脫的極致;一切由痛苦帶來的無助、無能及荒謬感,將因此愛情而化作內心的平安與喜樂。
第五十七條:基督懷著超脫的心情,為承行天父的旨意而慷慨地付出生命。小會會員也願懷著這樣的超脫精神,凡事以光榮天主的名做為抉擇的前提,慷慨地答覆天父的召喚。

省察題(請選擇2題分享)

1. 我曾否經歷生命的低潮或生活的考驗?我是怎樣面對或度過的呢?
2. 我快樂嗎?成為小會會員後,我對痛苦的態度有何改變?我在小會感受到喜樂嗎?
3. 我如何面對自己的軟弱?我如何克服它?面對別人的軟弱,我是什麼態度?是否有要改進的地方?
4. 我如何學習聖母瑪利亞的超脫與喜樂?聖母瑪利亞的一生中,最值得我效法的地方是那些部份?
5. 罣礙(貪瞋癡)是超脫的羈絆,我最大的罣礙是什麼?
6. 反省超脫與冷漠的區別。
7. 我如何妥善安排自己的工作與生活,以免受外在環境的左右?

參考閱讀

會員手冊《超脫》pp.111~113《喜樂》pp.115~118;   pp. 188~192(經文)
《超脫與喜樂》 (心泉49期 47~58頁)
《超脫的態度--會章上篇第四十九、五十條的省思 》 (心泉59期 93~9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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