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修小會溯源】第五次聚會

主題: 會章上篇第一章第四節 參與真理的尋求
條例: 第十七 ~ 二十條

第十七條:宇宙萬有本來即擁有其自身的意義和價值,任何人,不論在意識上有無信仰,只要懷著真誠的赤心面對人生,願意貢獻自己,發揮人性光輝,使世界更臻圓滿,他就是在追尋宇宙間所存在的真理了。這真理就是天主保存在世間的真善美聖。
第十八條:獻身科學工作者,兢兢業業探討宇宙真象,協助世人了解天主的創造計畫,發展新的科技,改善人類生活,造福人群;藝術工作者,如文學家、美術家、音樂家…等,以其美好的作品美化世界,滋潤人生的精神生活,陶冶人們的浮躁性情;人文社會學者,竭盡心智探討解決人生、倫理、哲學、教育、社會、政治及法律等問題,使人類更趨文明、理性、秩序與和諧;我們四周更有許多人努力建立美滿家庭、化解對立紛爭、扶弱濟貧、伸張公理正義、抵制特權貪污。
第十九條:以上這些人的作為,無一不是在追求真理、發揚真理,亦無一不是在照天主的旨意改造世界,這些努力皆有其「傳揚福音」的幅度。
第二十條:我們既以繼續基督使命(傳揚福音)為職志,我們就要盡力瞭解並接受上述各種人,尊重他們的理想,鼓勵他們的努力,協助他們用自己的方法,對真理獲致更深的領悟;甚至與他們合作,參與他們對尋求真理的工作。即使對批評我們信仰的無神論者,我們也要尊重瞭解,只要他們是在誠心誠意地尋求真理,就是我們的弟兄,他們誠懇的批評,正可以幫助我們更認清我們追尋天主的路徑,並發現自己的疏忽和所犯的錯誤。

省察題(請選擇2題分享)

1. 第18條中列出了多種不同的職業,我可以與哪幾種專業人士合作,共同在福傳方面努力?
2. 我如何以積極態度面對無神論者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對我們的批評?
3. 當我面對生活中的考驗、抉擇或重大決定時,我會以信仰的眼光,理性思考它的意義、客觀分析它的利弊,事後檢討它的得失,並與小會會員、工作夥伴或知己好友,分享討論嗎?
4. 對於周遭的流行或風氣,我的態度或反應是什麼?隨和從眾?表示尊重?不為所動?還是嗤之以鼻?…
5. 對於周遭懷著「真誠赤心」面對人生的人們,在與他(她) 們共事時,我是否仍然會把握機會對他(她)們傳揚基督的福 音?如何才是較適當的方式?
6. 在參與世人對真理尋求的工作中,我是否以「基督福音愛的 精神」對待每一個人?還是有所區別?

參考閱讀

會員手冊《參與現代人類對真理的尋求》pp. 77~79; pp. 186~188(經文)
《參與現代人類對真理的尋求(一)》 (心泉23期 119~125頁)
《參與現代人類對真理的尋求(二)》 (心泉23期 131~132頁)
《參與現代人類對真理的尋求(三)》 (心泉23期 132~133頁)
 

Print Friendly and PDF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cs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