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人類無法解釋大自然之種種現象,因而將之歸於有超自然的力量在掌控一切;另一方面,也有人因種種機緣,有機會與超自然的能量有了不同形式的接觸,這些人也因此肯定超自然的力量的存在。這個超自然的力量就慢慢被演變為有位格的神或者沒有位格的”大宇宙定律”。其中,因為人喜歡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看東西,因此大多數的人相信這超自然的力量是有位格的being,跟人相似:有思想、有意識、也有感情。同時,為了解釋變化萬千的宇宙景象,神就被塑造成無所不能、無所不在的萬能主宰。祂同時也受到人類的愛慕、朝拜、依賴和敬畏。還有,一些人因為在上意識、下意識、或潛意識中受到某種感召,或聽到某些聲音,他們認為是受了神的啟示,而把這些訊息寫了下來,這就成了”神的啟示或訓示”。這些”神的教誨和啟示”被信者奉為圭臬。後來,有更多比較聰明,或者受到更多感召的人就以這些”神的訓示”為藍本,再加進更多”神的訓示”,並作有系統的整理,於是各種神學就逐漸成形。
同時,眾多信者也會同聚一堂,敬拜神衹。教會的發展也於焉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