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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告解的經驗

 

張海潮

  

我十歲時(民國48年)在基隆市祥豐街的和平天主堂受洗,受洗當天同時也領了聖體。但是此後每次領聖體前都要告解。小孩子總是大過不犯,小過不斷,最常犯錯的就是罵髒話、打架和偷(吃)東西。

受洗前,在聖堂的例行教誨中,神父會告訴我們這些淘氣的小朋友必須注意的規範。
第一、如果沒有告解,是不能領聖體的,當然,必須受洗,因為受洗是七件聖事中的第一件。(我一直記得七件聖事是領洗、告解、聖體、堅振、神品、婚配和終傅,我非神職人,因此不需神品,現在老了,唯一剩下的聖事就是終傅。)
第二、領聖體是多麼莊嚴的事,那時,需跪在神壇前,雙手合十,嘴巴張開,讓神父將聖體擺在舌頭上。神父特別交待,不可以咀嚼,要讓麵餅(聖體)慢慢化去。神父千交待,萬交待,就是怕我們這些淘氣鬼在教堂中閙出亂子。
第三件重要的事就是告解要誠實,因為天主早就知道你做了哪些壞事,神父只是代天主給你一 點小小的處罰。這些處罰通常就是唸十遍天主經,十遍聖母經。但是如果太不像話,例如整個學期沒上教堂,那可能會罰唸玫瑰經。唸玫瑰經的時候要手拿唸珠,一遍天主經,再十遍聖母經,循環唸下去。有時為了表示對天主的崇敬,也可以自己唸。

我們聽過最嚴重的處罰就是十四苦路,在教堂的兩邊有十四個畫像,畫了耶穌被釘十字架這一段受苦的過程。每一幅畫像,神父都為我們說明。聽說被罰十四遍苦路的時候要輪流站在每一站苦路的畫像前,沉思反悔。幸好,從來沒有小朋友被罰拜十四遍苦路。

我讀大學後,第一次在台北耕莘文教院告解,才了解到告解時,神父是坐在一個包廂中,完全看不到告解的教友,這和我們小地方天主堂的經驗大異其趣。

在我們祥豐街的天主堂告解,神父坐在一個走廊邊,用一個板子當作屏風,隔開告解的教友。事實上,神父完全知道告解的教友是誰。告解的教友必須在走廊邊排成一列,因此可想而知,成年的教友排在其中會覺得很尷尬,事實上排隊告解的都是小朋友。小朋友排在隊中,雙手合十,儘量收斂自己,比方說,仇人王小毛排在前面,本來想踢他屁股,但是看在天主(神父)的份上,只好忍了下來。

在小地方告解,你一出聲,神父就知道你是誰,因此告解後的教誨方式也因人而異,因為神父認識你。告解後,要唸痛悔經,至今我還記得:
天主耶穌,基利斯督,我重罪人,得罪於天主。又為愛天主萬有之上,一心痛悔,
我之罪過(捬心),一心痛悔我之罪過(捬心),一心痛悔我之罪過(捬心),
定心再不敢得罪於天主,望天主全赦我之罪,阿們。

告解完後,唸完痛悔經,趁彌撒還沒開始,趕快把神父處罰的十遍天主經,十遍聖母經唸完,一下子又變了無罪之人。因此接下來心裡充滿了安靜,隨著彌撒進行到後段的領聖體,這一段美好的經驗在生命中總是一再的重覆,感謝天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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