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之慶 - 第五回
教會
Anthony T. Padovano著
孫長安譯
第五章:教會
在給教會做定義時,大多數天主教徒認為教會是個組織,是龐大的國際性的組織,其中是教宗,樞機主教,主教和司鐸們的組成,而平信徒是此結構下的配屬。在這種觀點下,除非得到教會體制的承認,信友才算是教徒。誠然,教會是天主的教會,但是,大多數天主教徒以為一個人要先被教會接受,才能被天主接受。
有這樣普遍的看法是有其原因的。教會的格局確實是大型的,國際性的,是位居世界前茅的。但教會能夠將規模發展到這樣的龐大,卻是並非偶然。我們對此應該要有所認識。
我們可以肯定教會官方(體制) 確能在其教導和實務上將基督信息裡至關重要的要素,做出表述。因此,在許多情況中,教會官方是能表達合乎天主所要求的立場。
例如,教會官方的教導指出在戰爭中轟炸無辜的平民在道德上就是罪惡的行為。我們相信基督會為此行為做出同樣的指責。
此外,教會官方的教誨亦指出任何人都不應因為身體的傷殘,心智缺損,種族不同,宗教和文化的互異等,而遭受到排斥。這樣的訓導確是基督教誨的迴聲和共鳴。
但是,本章在開始時對教會所取用的「組織」定義是不夠正確的,不能盡符其實。因為,教會之能延續發展迄今更多是藉靠其秉持的精神和傳統,而來自體制結構的效果則較少。以下即無形精神與有形實體的比較來幫助說明。
有形實體、無形精神
一個人能活下去,又覺得活下去很是值得,主要的藉靠是人的精神。肉身實體固然是必不可少,但是更能塑造及彰顯一個人生活、生命輪廓的,是精神。
一個人被稱之為天主教徒,實際是因為此人所體現的基督和教會的精神,而不是因為此人在法規上身屬的教會組織。精神與實體間彼此並不妨礙,但二者間存在有重點秩序。最好的是二者互補而能相得益彰,但現實上,二者間可能發生分歧。當有此情況發生時,教會主要的遵循乃是她的精神。
另一種不盡符實的說法則認為,平信徒在教會中的身份「地位」不比聖職人員為重要是理所當然的。我們可以理解此一說法之來由。這是當人們不以教會精神,而以在教會組織之條律和法規上所賦予的職份作比較時,才產生的。
事實上,教會並無平信徒不比聖職人員為重要的教導。但是儘管如此教會官方有時會,而平信徒們卻是時常會在行為言詞上將平信徒置放在教會的附屬位置上。當然,這是不符基督教導的。
在當時的猶太宗教體制裡,耶穌就是平信徒。他不是猶太祭司,也不像具有身份的肋未人專門於聖殿和禮儀的服務。
耶穌堅稱門徒身分的標誌是愛德的行為,不在禮儀或身份的職位。當然,愛是無遠弗屆,愛不生分離,愛不因制度,本位而有分別。
教友對教會所持的態度和定義,為教友的靈修是非常重要的。看待這個問題的方法之一,首先便要是對基督門徒disciple of Christ的意義是什麼做出分辨,並在其意義下確定門徒在教會中的角色作用是什麼。這並不是主張把教會裡其他事務活動看著既不迫切和又不重要。卻是強調門徒在教會活動中應該把持的優先秩序。
本書作者:
靈修,簡單地說,是指人以身心的修持來追求對生命的嚮往與圓滿,這是有關於生命的意義和目的,是否應慎重其事,負有責任,是否要有所不同,或無需刻意追求。
許多天主教徒對「基督的門徒(disciple of Christ)」此一名詞並不熟悉。若要用它來描述「天主教徒(Catholic)」的身份,聽上去會讓很多人覺得它是基督教之說法。也許,為大多數天主教徒來說,將自己描述為教會的一分子是比較容易接受的,是天主教徒,而不是什麼「基督的門徒」。
再則,人們為什麼會這樣地想,也是有好的理由的。我們最討好的說法也許是說「基督的門徒」和天主教徒實際是一樣的。但,對許多天主教徒來說,「基督的門徒」的意思含糊不清,而「天主教徒」之詞卻能具體地說明出了門徒是什麼,以及身為門徒應該如何行事。選擇使用「天主教徒」而不用「門徒」也是有依據的。天主教之「大公(catholic)」之意義已經意味信徒之團體或組織屬性。相較之下「基督的門徒」在意義上即顯得是那麼的離群和孤單。
當然以上的敘述是為了要幫助我們對所謂「基督的門徒」的了解,好使我們對「天主教徒」在教會裡的角色為何,能夠有更好地理解。
「基督的門徒」是相信藉著耶穌在世時的言行和教誨裏可以使人明白天主的意旨和愛,並因此而追隨祂的人。耶穌把與天主相遇的經驗,用人們可依循的方法留給了門徒。因此,門徒將耶穌言行銘記在心,慶祝,紀念祂。祂的福音育化門徒的心思意念,召喚門徒活出福音的生命。
門徒是一起追隨耶穌的同伴,加入志同道合的團體,在其中不求地位名利,無意權力,但求順從於耶穌的精神並緬懷祂。門徒向耶穌坦白他或她的罪,並懇求寬恕,坦陳他或她的盼望,並懇求成全。
基督宗教(Christianity)的基礎是建立在信徒與基督關係上的;門徒與上主,信徒和基督,朋友和救主的關係。關於結構的問題,教導的明晰,道德的規範和法條的規定,等等,都是此關係下的添加物。這些後來的「補充」既不是不值得,不是不必要,也並非無益處。當我們把門徒之身份投放到日常生活的各個結構層面,我們會遭遇混亂和衝突。於是,在我們彼此之間會尋求指導和幫助,然後,人與事間之關聯結構便是因需要而產生的。
在強調我們要「活出」以基督為中心的門徒身份(discipleship)之際,我們務必把持住我們「是」天主教徒(being a Catholic)的概念。此一認識對我們的靈修生活是很重要的。 教會不能將我們生活中的難題都給予解決,也很難提出具體途徑來考驗我們當要接受的挑戰。當我們對門徒身份有所覺悟時,我們生活裏的忐忑不安解決得多,但考驗來得也多。我們給得多,受得也多。
「門徒身份(Discipleship)」是在強調個人與基督的關係和支持這關係的愛情。「天主教徒(Catholic)」則強調此關係之團體性和支持此關係的承諾。門徒身份和天主(公)教徒二詞並不相互排斥的。事實上,他們是互補的,相輔相成的。
在歷史上,在各世代中,在諸文化裏,若有任何人可被稱之為「眾所周知的人(universal person)」,最符合的人也就是基督了。此一說法並未減少對佛陀(釋迦牟尼佛)或穆罕默德先知(穆聖)的聖潔和對他們的景仰。但基督是基督宗教信仰的核心,而佛教徒或回教徒則並未將佛陀或穆罕默德放在他們的宗教體系的核心位置。
翻譯之參考:
佛陀,梵文Buddha,漢文音譯為佛陀,義為覺者或智者,就是覺悟到宇宙人生真理的人的意思。 除了自己覺悟之外還能覺悟他人,自覺覺他,覺行圓滿,才被稱為「佛」。
佛教徒和回教徒認為基督確能引人注目,雖然他們對基督宗教有時並不贊同。猶太人社會知道基督的價值觀對人的生命確是必要,也符合猶太傳統。後來猶太社會與基督徒間錯綜難解之關係,其成因不在基督,而是出於隨後歷史中猶太人社會和基督徒間關係輾延發展的結果。
也許,在人類歷史中能將寬恕之道體現的最為強力的,就是耶穌了。當耶穌在身受十字架釘刑苦痛時,祂為行刑者懇求寬恕的祈禱。在浪子回頭的比喻裡,父親給兒子的充滿深情的寬恕。
我們或可以說,愛是耶穌所有教導的核心,並以此核心構成信仰祂的宗教體系。做為祂的門徒,祂要我們彼此相愛。
在耶穌給門徒洗腳時,祂稱呼他們為朋友,而非僕從。
比較任何歷史中的人,耶穌是更有意要把愛的信息普遍應用在人間各處。即使是敵人也要以愛對待。耶穌用善心的撒瑪利亞人作為比喻,祂要我們對罪人和遭棄的人要優先照顧。為了要尋回迷「羊」,拯救亡「羊」,祂總是跨越門檻的界限,摒除成規的繫絆。
耶穌說,在今世終結,祂再來時,人所受審判的規範不在於我們的身份,天主教或基督教徒,但在於我們所行的愛德。對待饑渴貧弱,孤獨病苦,受禁錮,受離棄的人,等等,是否心生憐憫和責任,施于援助。
事實上,這些耶穌昭告的價值觀不僅表達在祂的教導裡,更是用直接,充滿激情,又具聖事性的方式將它表現在祂在世的生命裡。
寬恕與受釘刑的耶穌;愛和洗腳的師傅;祂用各樣比喻將強調精神大過律法的普遍原則,刻記在人的心智和情感裏成為磨不去的印記和圖像。
耶穌基督對任何行善的人而言,都有可供他們學習之處。佛陀或穆罕默德亦能如此地助人益人,但此時我們的重點是指代表耶穌基督的門徒和教會在面向全世界時所具有的「光與鹽」作用。
進一步來說,基督徒之信仰體系和傳播的福音都是以基督為中心的,這樣具有中心性的領袖在其他宗教系統中並沒有出現。於此,我們可以說耶穌是人類歷史中「眾所周知的人(universal person)」。
對一個不是,也不想成為基督徒,或是沒有宗教信仰的人而言,耶穌却總有可供他學習之處。或許,耶穌就是那麼樣的人,祂的生活,言行舉止,確很能夠吸引人們走向深處與祂相遇。耶穌尚有很多話要告訴我們,但在世時未能盡言。做為門徒對基督的教導當要勤於學習。門徒就是「學而時習」的人。
反思:耶穌,天主在歷史中與人相遇
在此,要以耶穌基督是人類歷史的中心 (亦即祂具有歷史的意義,是始,也是終) 為主題,做省思。
顯然,自古迄今無人可比基督這樣地受人們敬拜。佛教徒和回教徒亦是敬拜佛祖和穆罕默德,但他們把至高的敬拜奉獻給真神的存在,而不是任何歷史裡的人物。就如,耶穌尊敬亞巴郎,梅瑟,但肯定地指稱他們是人,不是神。
然而,基督宗教宣告耶穌不僅是人,也是天主子。因此,在教會裏崇拜天主和禮敬基督是相互交織,相映相輝的。世上沒有其他的宗教是如同基督宗教如此這般大開大闔地敬拜基督。
沒有其他的宗教,如此強烈地要把創立人的言行教導與其生平確實地作上連結。一切耶穌的宣告都得依據祂的“生平事記”做過驗證,才能供給教會,信徒做為依循。於是,基督徒才敢說降生成人的耶穌沒有人的原罪,而且祂所應用比喻的題材都是來自祂生活的就地取材。
祂教導人對敵人與仇隙要施以寬恕,此一教導既是應當做的事,也很要緊,而耶穌更是以身作則。其他的宗教則沒有同如基督宗教這樣,將宗教置立在創立人的生與死的基礎上。
以上述諸理由,似乎我們就可以說,基督之所以降生於世,就是為了要成為人類歷史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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