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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的語言》第五章:感受的根源
本章引言人:張相之、沙玉芝

他人的言行也許與我們的感受有關,但並不是我們感受的起因。感受根源於我們的需要—非暴力溝通的第三個要素。

一、內容摘錄

1. 聽到不中聽的話時的四種選擇:

1) 責備自己 - 導致感到內疚,厭惡自己。
2) 指責他人 - 引起爭吵,惱怒自己。
3) 體會自己的感受和需要 - 察覺受傷感受根源於自身的需求未被滿足。
4) 體會他人的感受和需要 - 以同理心態來感同身受。

藉著瞭解自己的需要、期待、想法,幫助我們為自己的感受負責任,不再自責或指責他人。
內疚圈套:把自己不愉快的感受歸咎於他人,以期他人因感到內疚,而作迎合我們的事。P.63
忽視感受與自身關係的表達方式如下:
a. 只提及相關的事,卻不提及自己有所感的原因。
b. 只提及他人的行為。
c. 指責他人。
透過『我(感到)…. 因為我…』的表達方式,幫助我們認識感受與自身的關係。P.63

2. 需要:生命健康成長的要素

我們需求某事物時,不習慣直接說出我們的需要,而常透過批評的方式提出。他人的反應常常是申辯或反擊。反之,若我們直接說出需要,他人就較有可能作出積極的回應。依作者的經驗,當人們開始談論需要,而不指責對方,彼此就有可能找到一個滿足雙方需要的辦法。P.65
每個人的基本需要:自主,慶祝/歌頌,心言行的一致性,生理滋養,玩耍,心靈交會,相互依存。P.66
非暴力溝通將需要看作是有助於生命健康成長的要素。

3. 難以承受的痛苦

社會文化不鼓勵我們表達個人需要,對於婦女,尤其如此。因她們的形象常和自我犧牲聯繫在一起,她們也就會傾向忽視自己的需要。因此大多數婦女在表達自身的需要時,有極大的困難。 作者的母親在一次研討會中,才意識到受到成長背景的影響,使她不敢表達自己的需要。在婚姻生活中,也從未向先生提過她的需要。三十六年來一直生先生的氣,誤以為他不在乎她。

4. 從『情感的奴隸』到『生活的主人』

個人情感成長三階段:
1) 情感的奴隸 - 我們相信自己要為他人的感受負責。
2) 面目可憎 - 我們感到惱怒,不再願意為他人的感受負責。
3) 生活的主人 - 我們對自己的意願、感受及行動負完全的責任。

二、心得

透過認識感受與自身的關係,有助於暸解自己內在的波動及潛在的需求。在日常生活中,能更有意識地選擇面對及回應他人的方式。

三、練習題

1. 為某人的感受『負責任』,與對某人的感受『付出關懷』,這兩者之間有何不同?
2. 請將以下例句,以對自己的感受負責的方式表達。
a. 我生日那天你沒打電話,我很傷心。
b. 你來得這麼遲,讓我很難過。
c. 你說話這麼大聲嚇死我了。

四、分享題

1. 請分享您的經驗: 對正處青少年期的孩子,如何將自己放到孩子的立場與他們溝通?(為我們是個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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