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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章節:

瑪五10:為義而受迫害的人是有福的,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瑪五11-12:幾時人為了我而辱罵迫害你們,捏造一切壞話毁謗你們,你們是有福的。你們歡喜踴躍罷!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報是豐厚的,因為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曾這樣迫害過他們。

1.〈第二十四章 第八端真福〉

本章探討真福八端的第八端:為義而受迫害是有福的﹙瑪五10-12﹚,其意義及我們可以操練的德行。

摘要:

〈第廿四章第八端真福〉

一、文本探討

1.瑪五10在真福八端裡居很重要的地位,它和第一端的許諾一模一樣,二者形成「首尾呼應」的文體。學者推論:其他被置於這兩端之間的許諾,可視為天國許諾的不同表達方式;第八端和第四端互相輝映,都聚焦在「義德」之上,預先為瑪五20更大義德的要求做前瞻(第廿四章:343~344)。

2. 瑪五10與瑪五11-12都有受迫害的共同主題,關係密切。有學者視五11-12為第九端真福,但本書作者認為其是第八端的延伸(參本書第十六章)(第廿四章:344~345)。

3. 瑪五10-12裡「義人受迫害」的主題,在舊約裡,受迫害的先知比比皆是,它是先知蒙召使命的一部分 (如:智二10-20),學者注意到,在希伯來文本裡,迫害先知是一個重要主題,後來演變成殉道思想。在這些希伯來經句中,沒有對被迫害者祝福的。反而,在新約傳統中,可在伯前三14找到相平行的句子,不過真福八端還論及耶穌的生平與死亡。在新約中,「義人受迫害」亦不乏其例(如:瑪廿三31-36)。「為了我」清楚指出追隨耶穌及其教導的門徒們,是被迫害的原因。瑪竇論及的三種迫害方式:「辱罵」、「迫害」、「捏造一切壞話毀謗」,這樣的迫害在新約和猶太傳統中都可找到例子。而此迫害可指「肉身上的傷害」(厄下九26)以及「言語上的虐待」(詠六九10)。顯然「為義而受迫害」是義人們最大的考驗,也是最大的德行(第廿四章:345~347)。

4.第八端真福裡的承諾—領受「豐厚的賞報」,學者認為因受迫害而從天主領受賞報的概念,在猶太人的默示文學可以找到(如:厄肆七88-100)。當瑪竇把它引用到山中聖訓與真福八端時,他暗示那些跟隨耶穌教導的人擔保會得到天上的財寶,賞報的擔保是在最後審判時(瑪六1)。正因為這個賞報是擔保的,為此,現在就應該歡喜踴躍!(第廿四章:347~348)。

5.總而言之,瑪五10-12的意義有很深的希伯來基礎,它總結了上述的基本想法,而成為真福八端倫理教導的高潮:第一端真福裡的謙遜態度,在培養為義德而受迫害這個最高的德行中達到頂峰(第廿四章:348)。

二、為義德而受迫害的德行

6.真福八端的重點在於「義德」之上,福音作者提示:為那些忠實跟隨耶穌使命的人,他們受到的迫害與痛苦在現時仍延續著。這樣的理解幫助我們在現世中闡釋這端的意義(第廿四章:348)。

7. 迫害的新樣式:在現代世界的許多地方,人們仍因各種緣由受迫害,比如:政治、宗教、甚至只為窮人與受迫害者爭取公義。這些人有的受肉身酷刑、鋃鐺入獄、流亡、監管、剥奪基本人權等等。不可諱言,教會在歷史中受到諸多迫害,但有時也扮演迫害者的角色,如:中古世紀的異端裁判所之伽利略案;現今還有不少基督徒和神學學者仍被教廷當局某種方式的迫害(如:邊緣化、噤聲),在信友團體裡亦有例可循(第廿四章:349)。

8. 殉道的意義:殉道是不公義地被迫害的最好例子。在基督宗教的文字作品中,這個字指門徒冒著被迫害甚至可能喪命的危險,為他們的基督信仰作見證。後來,這個宇就專指為信仰而犧牲生命的人。今天我們鮮少需要冒生命危險為信仰作證,但是為愛天主、愛人的縁故,我們仍然被召叫在日常生活中「死於自我」(第廿四章:349-350)。

9. 為義德而受迫害是個德行:為忍受迫害需要下列的德行—1)勇德:是四達德之一,使人有能力面對與忍受可以預期的迫害而不投降;它也使人可擔起積極與先知性的任務。2)義德:渴慕找尋天主義德的動機,是要為受害者除去不公義。3)溫良:蒙召去伸張公平與義德時,不能懷著報復的心態,要效法基督的溫良榜樣。4)喜悅:天主召叫我們歡欣踴躍,不只為了末世性的賞報,也是在受迫害中要表現的態度。5)感恩:這樣的喜樂指向感恩的德签,我們因他人的縁故而受苦時,要心懷感思,喜悅就是活出這種操練的生命(第廿四章:350-352)。

10. 為義德緣故受迫害的操練:1)如同哀慟的操練—內心:培養心中有為義而受迫害的意願與準備;外在:苦行操練,比如:禮儀年度的禁肉守齋、拜苦路和逾越節三日慶典,都是參與救主受苦難的一些尋常卻有用的操練。2)如同溫良的操練:要有自制、忍耐,以及原諒那些迫害者的德行,有如:天主經祈禱的操練、領受和好聖事等(第廿四章:352)。

11. 楷模:1)聖經—舊約:先知們是最受到迫害的對象;新約:耶穌(被迫害先知的高潮與滿全)、斯德望、門徒們和後來的基督徒。2)中古世紀:十五世紀的聖女貞德(Joan of Arc, 1412-31)。3)今日社會:羅梅洛總主教(Oscar Arnolfo Romero,1917-80)、1989年在聖薩爾瓦多市的六位耶穌會士和兩位平信徒、印度甘地(Mohandas Gandhi,1869-1948)、金恩(Martin Luther King.1829-68)等等(第廿四章:352-354)。

12. 為義德而受迫害德行的社會及公眾面:上述的典範行為再次證明了第八端真福的社會與團體意義。為義德而受迫害的德行,定然是以他人為中心的。因此天主召喚我們行先知之責,向不公義的社會制度挑戰,爭取社會的改變。這個先知的角色要我們在各個層面上,以言以行、勇往直前、忍辱負重、在迫害中經常喜樂。(第廿四章:354-355)。

討論題目(請任選2~3題):

1.請分享你在日常生活中「死於自我」的經驗?

2.小會的宗旨之一「促成更公義和諧的社會」,身為小會會員我們如何具體實踐?

3.你如何看待「轉型正義」?

4.有關為義德緣故受迫害的操練,你有何實際有用的操練經驗?

5.義人受迫害,天主為何沉默?

本篇導讀由張瑞雲執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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