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罪」的淺見

趙世熙

 

今年小會北美分會共融營在北加州灣區舉行,共融營的營標是「在井邊,耶穌遇見這個婦人 … 」,營址座落在 Menlo Park 市內 Vallombrosa Center, 在北加州擁擠的許多城市中,這個中心居然能有這麼一片寛廣,安靜,又幽雅的環境,再搭配北加州不冷不熱的好天氣,真是一個理想的共融營地。

共融營在七月三日下午報到後,正式開始。開場重頭戲則是從第二天上午的分享開始: 分享的第一個主題為「中華文化與基督信仰」,總共包括三講:分別是長安領頭的《神學哲學篇》,文漣接棒的《藝術文學篇》,最後由建德收尾的《生活靈修篇》。長安,文漣和建德他們三個人很真誠的用這三講,開啓了「中華文化與基督信仰」這個藏寶窟裡的三扇窗戶。非常感謝他們三位,投入無窮的心力準備,在短短的三個小時裡,把各自領域內的精華,端出來與我們共享。這三講所涵括的層面,內容和深度,引起相當大的共鳴。我卻很汗顏,一時無法全數吸收和消化。

建德在《生活靈修篇》的講題內曾提及「原罪」。我對「原罪」的認知是很膚淺的,第一次聽到這個名詞是在高中時,那時我還在跟聖家堂高道興神父聽道理。經過這麼多年以來,就我記憶中,對「原罪」由來的了解是,我們人類的老祖先,亞當和夏娃在伊甸園裡,經不住魔鬼的誘惑,背叛了天主,做了不應該做的事,天主知道後,很憤怒,也很失望,就收回了給亞當和夏娃特許的恩典,將他們趕出伊甸園。從此,這個「原罪」就從人類的祖先一代一代的承襲下來,一直等到主耶穌基督為了人類的救贖,來到世上,受盡苦難後,犠牲自己,被釘在十字架上,方才洗脫了人類的「原罪」。

「原罪」這兩個字,可能因為帶有這個「罪」字,對包括我在內的大多數基督徒而言,「原罪」是一項很冷門的研討題目,就以我自己為例,自從高中受洗後,記憶裡,我就不曾參與過「原罪」的討論。「原罪」這個主題似乎被歸屬在一個特別的禁區裡,在禁區裡面,甚至還可能佈滿了很多大大小小的地雷,因此,對這個不討好的題目,只要能不去碰它,就不要去碰。也因為這種鴕鳥心態,我在「原罪」這題目上的免疫能力是十分脆弱的,針對非基督徒或其他宗派基督徒對「原罪」的置疑,我根本無法有效去辯駁的。這個弱點或許多少呼應了建德在他《生活靈修篇》一講裡所提到的 -- 「原罪的道理有時成為華人歸主的絆腳石」。

至於「原罪」這個說法到底出自那個時代?建德在《生活靈修篇》的「早期教會對耶穌救贖的認識」副題裏面曾提到: 它是由西方拉丁教會發展出「原罪」的説法,耶穌把我們從「原罪」中救贖出來。所以當年我跟高神父聽道理,他對「原罪」的講法很可能也是出自同一個出處。那麼「原罪」的説法應是在耶穌受難以後才發展出來的,因此福音裏沒能明顯找到「原罪」這樣的説法,是可以理解的。是嗎? 但是是否有可能在福音某個章節裏隱含「原罪」的意思? 這就有待查驗了。

建德在《生活靈修篇》那一講結尾時,還提出六個“討論分享題目” 做為暑假作業,其中一項是關於「原罪」的,如果耶穌認為人有原罪的話,祂在瑪竇十九:16-21 [富少年求永生],瑪竇五:1-12 [真福八端],瑪竇二十五:31-46 [公審判 ],和若望六:32-51 [生命之糧]裡的談話會有什麼改變?

我膽敢的提出個人浮淺的看法 --- 我認為不會變。讓我們想想,天主父將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降身成人,來到人世,為的是要完成救贖人類的大業,天主愛我們,是無可置疑的,祂送耶穌來到世上,也是為要教導我們什麼是愛,愛誰,怎麼去愛,至於人是否有胎記,有缺陷,或是有原罪,祂依然是愛我們的,這和耶穌來到人世的使命是完全沒有衝突的。你們認為有道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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